以下以目前已经发行的华安创新基金和南方稳健成长基金规则为例:
投资者范围 国内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申购赎回地点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具体见基金发行公告)
进行。
申购赎回时间 基金的日常赎回从基金成立后满3个月开始办理。
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时间为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即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时间段。
申购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基金销售代理人进行电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申购基准 以金额为基准
基金赎回基准 以基金单位为基准
基金申购限额 每一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单一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可以超过 5亿份。
基金赎回限额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0份,基金帐户中基金单位不足 1000份的,须一次性赎回。
申购份额、余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的处理方式 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赎回金额处理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方式 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登记过户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T+1工作日自动为投资者记录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在 T+2工作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T+1工作日自动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交易安排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 3个月基金成立后,将通过销售网点办理申购、赎回和其他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