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出台的《关于调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金坛市将对购买别墅或均价超过每平方米1万元的住宅将暂停发放贷款。凡申请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中任何一人已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总价的40%,调整前首付为30%,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24万。但在这次公积金政策调整过程中,也体现了对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倾斜。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小户型(90平米以下)住房依旧按照首付30%办理。同时,对低收入家庭、困难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农民工公寓的将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
据悉,此次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一方面确保公积金对自主住房、中低收入者、中低面积购买者首次购房贷款的支持,进一步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另一方面也是防范期房项目的还款风险,缓解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