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
A、买卖;
B、赠与或继承人;
C、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
D、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E、企业改制,被收购,兼并或者合并;
F、用房地产抵债。
房地产抵押贷款;
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地产租赁;
房地产保险;
房地产课税;
工商注册;
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
房地产分割、合并;
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拍卖或破产清算;
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是一项专业技术活动,所以当您需要对所属房地产估价时应及时与房地产估价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联系。国家建设部和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依照各评枯机构的专业人员状况、评估业绩、注册资本等条件将评估机构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 其中建设部把各评估机构的资质由高到为一级、二级、三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将全市各评估机构的评估资质由高到低分为A级、B级、C级等。不同级别的评估机构所能承担的评估业务范围亦不同,建设部审准的一级评估机构可从事各类房地产价格评估,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评估业务。
房地产估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估价委托,签订房地产估价委托书或估价合同;
委托方提供资料,评估人员实地勘查,搜集资料;
评估人员室内作业,撰写估价报告书(约10至15个工作日);
向委托方交付估价报告,收取评估费用。
房地产评估所需资料
土地评估资料
土地权利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合法文件;
政府对该宗地块规划条件:土地用途、建筑容积率、建筑覆盖率、建筑高度;
地块坐落位置、面积大小、形状、四至、地质、交通、水文、土地利用现状;
4地块生熟程度: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热力具体状况;
地籍图;
征地费用情况。
建筑物评估资料
产权证明:《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建成年月、维修保养情况;
建筑物坐落位置;
面积大小:基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营业面积、居住面积等、
建筑物层数和高度
不同用途的面积分配和楼层分布;
建筑结构、建筑物装修资料;
附属设备: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空调、电梯、消防、通讯、电视天线等;
平面格局:平面图及相关图纸;
工程决算书或投资一览表。
其他资料
出租方式、租金协议内容;
三年以上租金水平及变化情况;
出租率;
正常年总支出;
可出租面积
委托方的法定地址及营业执照;
待估物业相关的财务报表;
评估人员根据待估物业的具体情况所需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