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适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27
关键词:适用 借贷 民间 违约 预期 履行 合同 到期 义务 当事人
文章摘要:长期以来,民间借贷纠纷在民事案件中一直占有较大的比例,而大多数的债务人在借款时都约定了分期还款。由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引起诉讼的情况较为普遍,一般情况下,债权人都是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到期债务,审判实践中也是按照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长期以来,民间借贷纠纷在民事案件中一直占有较大的比例,而大多数的债务人在借款时都约定了分期还款。由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引起诉讼的情况较为普遍,一般情况下,债权人都是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到期债务,审判实践中也是按照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来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支持权利人要求归还到期债权的请求,对未到期的债权,一般要等到期后权利人才能主张权利。那么,对于约定分期还款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债务人未履行到期的还款义务,债权人对未到还款期的部分能否按《合同法》中预期违约责任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