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表示,申请人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在5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11月30日,厦门全市共受理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11430户,预计首批7639户申请户可在今年底前全部审核、约谈结束并组织公示。
据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介绍,目前已经组织审核、公示的6000户申请户中,因名下有房产或5年内有购买、出售房产交易记录、单身申请未到晚婚年龄、人均居住面积超标等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被取消轮候资格的有172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行撤销申请的有63户。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是由申请人自主申报,再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区民政局、市公房管理中心、市国土房产局严格审查、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同时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将配合协查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表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建立在自主诚信申报的基础上,申请人应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且在5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另外,根据刑法规定,针对骗取一定数额的财政补助和政府补贴的情况有关部门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