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经营多样化
与纵向一体化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经营多样化。一个经营多样化的企业不在某一个单个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上实行专业化,而是生产一系列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在一个企业长远成长过程中,产品多样化可能是影响最为深远的因素。这是因为:
首先,当企业同时经营若干不同但相关的产品时,可能产生若干经济效益的改善。这种因增加相关产品种类而导致的节约,就是一种"广度经济"(EconomyofScope)。同一企业经营的不同产品之间具有技术互补性质时,广度经济会更加显著。在管理与经济学文献中,又被称做"合成效应"(synergyeffect)。这种合成效应在生产、销售以及研究开发过程中,都可能发生。生产上,当同一企业的两种产品在制造技术或使用人力资本方面可以相互借鉴与相互促进时,合成效应就能产生;流通过程中,经营多种产品的企业可能更有效使用行销力量与资源;在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时,多产品企业也可能具有某种优势,或是在技术上互相启发取长补短,或是在技术与市场发展上相互配合。
其次,是多种产品企业的另一优点是可以根据企业内不同产品部门的市场前景与企业效益,来对企业的资金和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追求更好的企业远期总体效益。当企业进行这种企业内部不同产品之间的资源分配时,在一定意义上代替了市场机制的资源分配功能,因此也称内部市场功能。从内部资本市场上,当一种产品部门的市场上升,投资机会转好时,企业的决策层可以从企业的其他产品的盈利中调集资金,扩大对前一种产品的投资。从内部劳力市场上,就其潜在方面而言,多样化经营的企业扩张某些部门所需劳力,有时可以通过那些收到缩减的部门所释放出来的劳力来加以满足。
另外,经营多元化可以降低风险,实现多元投资的综合效益。所有企业的收益在经济周期波动中,总有一定的敏感度。但各种不同的企业的产品,其周期变动也不同。因此,一个周期变动较大的企业通过兼并一个周期稳定的企业,除了可以分散个别企业自身的特有风险外,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通过一定程度的风险抵消,降低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一般来说,多样化经营厂商可以比专业化厂商更容易也更便宜地获得投资资金,而且它的经营风险也随之减少。
最后,企业追求多样化经营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寻求企业成长的新的空间。
兼并与收购是企业扩张的捷径,也是实行多样化经营的最常见办法。
2、并购动因
(1)资本的低成本扩张;
(2)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费用;
(3)市场份额增加和战略地位的提高;
(4)提高品牌经营效率和知名度;
(5)获得垄断利润;
(6)满足企业家的成功欲;
(7)股东不愿意继续经营企业;
(8)股东通过卖掉企业使创业投资变现或实现创业人力资本化;
(9)企业陷入困境,通过被兼并寻求新的发展;
(10)通过被有实力的企业兼并或交换股份,寻找有实力公司的支
持;
(11)通过兼并获得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外在推动力。
3、并购效应
(1)佯量资产的优化组合效应;
(2)资产与经营者的结合效应; (3)经营机制的转换效应;
(4)劣质资产淘汰效应;
(5)产品升级换代效应;
(6)进入利润水平更高的行业。
(三)并购策略
1、有所为有所不为
2、有时为有时不为
3、有人为有人不为
4、有地为有地不为
(四)并购分类
1、按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分:
(1)横向购并,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2)纵向购并,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问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3)混合购并,是指为了经营多元化和市场份额而发生的横向与纵问相结合的并购行为。
2、按并购的动因分:
(1)规模型购并,通过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功能型购并,通过购并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
(3)组合型购并,通过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风险。
(4)产业型购并,通过购并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扩大整体利润。
(5)成就型购并,通过并购实现企业家的成就欲。
3、按并购双方意愿分:
(1)协商型,又称善意型,即通过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手段取得并购意思的一致。
(2)强迫型,又可分为敌意型和恶意型,即一方通过非协商性的手段强行收购另一方。
4、按并购后被并一方的法律状态分:
(1)新设法人型,即并购双方都解散后成立一个新的法人。
(2)吸收型,即其中一个法人解散而为另一个法人所吸收。
(3)控股型,即并购双方都不解散,但一方为另一方所控股。
5、按并购方法分:
(1)现金支付型;
(2)品牌特许型;
(3)换股并购型;
(4)以股换资型;
(5)托管型;
(6)租赁型;
(7)承包型; ,
(8)合作型;
(9)合资型;
(10)行政划拨型;
(11)承债型;
(12)杠杆收购型;
(13)管理收购型;
二、并购前的准备工作
(一)并购对象基本情况的了解
1、法律方面的基本情况
(1)章程中有无反并购条款
(2)股东情况
(3)原来员工中有无并购障碍
(4)反垄断诉讼的可能性
(5)法律允许其在多少范围内回购股份
(6)争取善意并购的可能性
(7)并购无效的诉讼的可能性
2、并购中存在的陷阱
(1)信息失真
信息失真是实施并购的最大陷拼。
保证条款是买卖双方从法律上界定被购企业资产的最主要内容,也是卖方违约时买方权利的最主要保障,目的是买卖双方都明确地知晓交易的标的为何物,即其在法律上所定义的财务、经营和资产范围,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保证条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 公司的合法性,相关法律文件的有效性,法律主体成立性,对公司股权所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股权末经质押或提供其他担保。
② 公司对其会计账册上注明约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合法拥有的权利范围及其限制条件。
③ 保证公司的重大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反映。
④ 对公司或有负债的说明、法律状态的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