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房价疯长的原因之后,关键要辅以对策,标本兼治地解决问题。我看了有关部门开的“药方”之后,我感到目前我国土地供给的高度垄断与开发企业的充分竞争这一对矛盾是关键,其他原因皆由这一矛盾而衍生。
有人把房地产行业归纳为垄断行业,与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纯粹高度垄断行业划为一体,长期以来也没有专家来纠正过,可能是思维定势原因吧,实际上这句话讲对一半,从房地产整个产业链看,有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发展商要有开发的载体,即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这是开发的充分必要条件。土地供给是高度垄断的,也成为政府最大的寻租空间,而一些大企业不遗余力一再高价囤地,创造一个又一个“地王”,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垄断区间内,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企业不知道下一块土地的出让时间与位置,也不知道下一轮土地出让时政府又会给出多少天价数字。如果政府有一个土地出让三年早知道的宏观控制性规划,三年内土地出让的时间,位置与技术指标一目了然,企业一定会根据自身的资金与项目运作情况决定何时拿地,过早过多囤地与产品积压是一个道理,如果企业冀希望于土地的增值,那么上面还有土地增值税的“利剑”高悬着,企业拿地自然就理性了。其次是一旦发展商获得土地后,整个开发流程是完全市场竞争化的过程,政府对企业的约束力很小,发展商又是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小而分散,市场占有率很低,在对企业的高额回报与企业的社会责任之间,自然选择前者,而政府对其的约束手段只能是除了检查就是发红头文件的做法,某些情况下效果可能适得其反,间接推动了房价上涨。如南京市政府对捂盘的发展商以半年内不得销售,半年后仍按原价销售的行政处罚。这又使人莫名其妙,如果有十家发展商捂盘,每家平均开发10万平方米,市场不是又少了100万平方米的开发量,使原有供需矛盾更加雪上加霜,刺激了房价的上涨。在这充满竞争市场里,还存在区域内的一些发展商形成暂时的价格联盟,左右区域内的房产价格,这和兰州拉面店老板的价格联盟完全不同,从理论上讲,在竞争市场中,只要某个行业的利润超出社会平均利润之上,其他行业就会进入瓜分其利润,使之利润再趋于平均化。房地产开发阶段虽然处于竞争市场过程,但进入其门槛的资金要求很高, 除了实力还是实力,一般的制造业,服务业或贸易为主的企业,进入房产领域的可能性较小,这就是说:即使发展商联盟抬价后留下价格空间,其滞留时间还是很长的,土地的垄断性与巨大的资金要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增加一定的开发企业数量,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下,一些企业的超额利润就这样产生的。
要解决以上问题的方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效方法只有一个:增加国有房地产企业的比重,或者增加国有控股公司的比重,使其市场占有率在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