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亿是如何套走的?
诈骗案被披露之后,多数受骗者和办案民警都感觉不可思议,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上当呢?让我们来看看这个骗术是怎么得逞的。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斌、张建怀为吸收公众存款于2006年6月14日在太原市注册成立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吸收会员,并利用秦皇岛一铁矿的彩色照片欺骗入会群众谎称不仅该铁矿属于自己,而且还有乳品厂并很快就要开办超市。吸收的资金投资铁矿和超市,再把所得的利润返给群众。承诺每人交纳50元卡费就可成为会员,每人最多可购买10单,每单298元,每10天返还本金1/3,30天返还全部本金,40天再返利85%,每单获纯利255元。每单连本带利共计返还553元,另外还可以按购买单数领取相应的电器或生活用品。陈斌就是利用这样的手段在太原直接吸纳会员400余名,吸收资金400万元左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典型的非法集资。此类案件媒体报道的不在少数,但是在山西并没有引起哪个人或者哪个部门的警觉。
就在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不久,陈斌、张建怀就在太原市迎泽区、杏花岭等7个区(县)先后颁发《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特许加盟授权书》,分别组建了78个指定特许加盟配送站。加盟站缴纳1.5万元加盟费后即可向下无限发展会员,公司每隔15日按每单21.5元向站长发放补贴。站长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按照陈斌和张建怀的介绍,向群众宣传“众奥公司实力雄厚,有铁矿、乳业公司和超市等实体,投资风险小,共吸纳会员1493名,吸收资金约2.9亿元。”
这还不是全部,陈斌、张建怀利用同样的手段还在山西忻州、吕梁、阳泉、晋中等地区及辽宁省、河北省的部分地区设立特许加盟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如果不是太原市警方的经侦情报信息员的报告,这个骗局还会继续下去,还会有更多的人被骗。
2006年11月15日,太原市阳曲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高村派出所经侦情报信息员的报告,报告称:“在2006年7月以来,阳曲县高村村民康海娥、康红顺等人以高出市场10至15倍的价格销售产品,并在购买产品后两个月内逐步将本金全部返还,且返还高达本金85%的红利。”阳曲县公安局案前侦查,发现康海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于次日对其立案侦查。同时发现康海娥将非法吸收的资金不断地汇入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账户。而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斌则利用众奥公司的合法外衣,在太原市、忻州市等地指定配送站站长发展业务,涉及群众数万人,非法吸收资金上亿元。
就在太原市经侦支队秘密调查期间,2006年12月13日下午,他们接到太原市杏花岭经侦大队的报告:位于太原市新建北路的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部聚集大量群众,公司主要负责人去向不明,公司工作人员遭围攻。太原市经侦支队在请示局领导同意后,立即组织警力进行现场处置,在稳定群众情绪的同时,开始接受群众报案。“有上千人报案。”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当天晚上,太原警方对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开始实施抓捕,陈斌等人的诈骗行为在山西被终结。
谁给“众奥”行骗开绿灯
如此拙劣的骗术,竟让那么多老百姓上当,其中奥妙值得深思。
“受骗群众急功近利,公安前期介入较晚,工商监管也有不到的地方。”太原市公安局分管经侦工作的副局长戴来伟说。
山西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的报告也证实了戴来伟的说法。在这份《关于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汇报》中,山西省工商局称,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之后,辖区太原市三桥工商所曾经在2006年9月两次对该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并没有发现违法行为;2006年12月初,太原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处负责人和经检一队先后接到群众电话和来人询问“投资返利”是否合法,可否参与?据此情况,太原市工商局认为,反映情况似非法集资案,当即答复群众: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劝阻不要参与,并建议向银监和公安部门反映。2006年12月11日上午,工商部门接到关于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的群众举报,杏花岭工商分局也去了现场,并向该公司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负责人次日到杏花岭工商分局接受询问。次日该公司的负责人却没有按通知接受询问。遗憾的是,这并没有引起工商部门的足够重视。2006年12月13日下午,杏花岭工商分局接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的电话称,公安人员正在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查处一起疑似传销活动,要求工商人员前往配合。工商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的行为没有构成传销行为。2006年12月14日,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查封。
在工作总结时,山西省工商局提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严格审查企业登记申报材料,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监管能力。
采访中,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一个细节,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太原市的一家银行的单个账户一天进出金额高达700万,但却没有引起该行的警觉,这也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按照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显然,银行没有做到这一点。
“受骗群众确实可怜,但是他们急于暴富的心理让他们放弃了应有的警觉。”山西众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专案组组长王劲松说,“有的明知道早晚要崩盘,但还有侥幸心理,这样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举证难成为侦破瓶颈
2006年12月18日,太原市由副市长张政主持召开会议,就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太原市公安局、信访局、工商局等各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会议认为,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注册经营项目之外,利用其合法外衣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元,涉案金额大,范围广,人员多,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影响极为恶劣,要求各部门主动协调,全力配合,尽快查清案件真相,消除群众误解,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防止事态不断扩大。会议议定,由太原市公安局、信访局、工商局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侦查力度,及时搜集证据,缉拿所有嫌疑人,移交司法处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损失;各部门要教育和说服受害群众克服投机心理,提高投资警觉性,做好解释和劝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该案发生的原因,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建立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山西众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国家及山西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专门作出批示,山西省工商系统连夜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日前,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参与犯罪的该公司两名员工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该公司在太原的78个下属站长中已有5人被立案侦查,其中一人被刑事拘留,一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虽为群众挽回部分损失却让办案民警倍感压力。“部分老百姓报案有误,导致办案成本很高,侦查资源浪费很大。”王劲松告诉记者。
据王劲松介绍,由于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往来账目在案发时被哄抢,导致目前没法找到可靠的依据。而群众报案也只是说个数字,并不能提供有效的单据,对站长的调查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各个站长发展的多是亲朋好友,很难找到有效的证据。
没有确凿的证据就没法让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也没法最大限度地给群众挽回损失,如何突破举证难这个瓶颈成了这个案件的关键。
“我们目前就是尽可能追赃,进一步巩固证据。”王劲松说。



